成都市双流区浩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务管理规章制度
- 发布人:教务科
- 时间:2025-01-02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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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成都浩源学校
第一节 学期授课计划检查制度
学期授课计划,是保证教学计划圆满实施的一种手段,是正确执行课程教学大纲的一种有效措施,也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在执行教学计划的过程中,要加强督促检查,以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保证教学计划的切实可行,加强教学检查,保证实现目标的质量控制与保证体系,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期授课计划检查制度如下:
1、任课教师必须在每学期开学之前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制定学期授课计划,满足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方面要与实施性教学计划、大纲一致。
2、深入钻研实施性教学大纲,明确课程任务、目的、特点和对教学内容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教学起点,注意教学内容的应用性、针对性和实践性,突出对学生实际职业能力的培养。
3、熟悉教材,准确掌握各章的重点和难点,对教学时数进行合理分配。贯彻“少而精,学到手”的原则,处理好教材内容与学时数的矛盾。
4、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知识基础、知识水平、自学能力和班级学风等,并进行分析研究,以增强执行授课计划的针对性。
5、确定学期教学进度(包括章节题目、时间分配及相应的起止日期),教材的取舍或补充作业和使用的内容等。
6、理论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的比例及实践性教学项目,要符合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7、学期授课计划,通常以两学时为一单位。每一单位应当明确教学重点与难点,同时要全面考虑整个课程的理论教学、实验、实习、电教、习题课、阶段测验、复习、考试、考查、机动等项目的安排。
8、对教学进度相同,要求相同的课程,相关的任课教师应当共同研究制定学期授课计划,以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的相对统一。
9、教师编制的教学进度计划表2份,在授课前送交教研组长教务处长审查,经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其中一份应当及时发还给任课教师,另外的由教务处存档,备查。
10、学期授课计划经批准、备案后,不得随意改动。教师在学期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审批的学期授课计划控制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
11、如学期授课计划的教学内容或进度需调整,范围小可由教师自行处理或由教研组负责处理:调整范围较大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调整原因并按原审批程序批准后方能调整,并将调整情况如实填写在“调整记录栏”(保存在教务处)中,以便备查。
12、检查时间分别在开学、半期、期末。
第二节 教案检查制度
教案是教师在备课过程中以课时或课题为单位设计的教学方案,是课题教学目的与任务的具体实施计划。抓好教案工作是贯彻“教学七认真”的重要环节。保证教学质量,才能深入具体地组织教材,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教学,并联系学生实际,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设计周密的教学方法。因此,设立教师教案检查制度,是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教案是由课时授课计划和讲稿组成。课时授课包括授课日期,教学目的,主要授课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课题重点及难点,理论联系实际方式,准备使用的教具,课外作业,课后分析与记录等。对教师教案检查作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必须在学期开学前编好前四周授课的教案。平时也应当拥有1-2周授课用的教师储备以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
2、教案一般要求以两学时为一单位。课时授课计划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讲稿的详细内容和每一节课所用的教学手段,可根据课程特点及教学的实际需要确定。在编制教案时要尽量为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而创造条件。
3、所有任课教师都不得用旧教案上课。
4、计算机上机和语音室上课可以不写讲稿但必须按规定编制授课计划。
5、对教师的教案集中检查三次,开学初,期中,期末,平时采取其他形式进行抽查。
6、检查教案重点:是否按规定编制课时计划。讲稿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课后分析与记录是否完整等,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并向本人提出令其限期改进。各种形式的教案,检查情况都应如实填入教案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第三节 听课制度
听课时深入了解教学情况,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的重要途径。为了保证听课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订各级领导和教师的听课制度。
一、目的
1、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切磋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2、倾听教师与学生的意见,研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方案和措施;
3、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工作中的先进事例和经验;
二、要求
1、听课次数和规定(主要指课堂教学)
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每月听课至少2次;教研组长每学期对组内任课教师听课1-2次;
教师每学期听课本教研组内的每位任课教师课不少于1次,提倡教师听其它课程教师的课,取长补短,提高教学水平;
2、听课要作记录。内容包括:听课日期、班级、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讲课课题、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语言表达、板书、能力培养、教书育人、学生记录等;
3、信息反馈要及时。教与学两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合理化建议应及时向教务处反映。也可与教研组长、教师商讨,以利于掌握全面的教学情况,了解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教学,推动教改,提高教学质量。
三、听课方式
1、学校组织的教学观摩课,凡通知到的领导和教师都必须参加听课;
2、教研室组织的教学观摩课,专业课老师必须参加;
3、校领导、科领导、教务员和教研组长听课,一般不预先通知;
4、提倡向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学习取经,听课时间自行联系。
四、执行
凡教学观摩课无故缺席,记一次教学事故。不执行《听课制度》,根据情况最低记一次事故。
表十: 听课记录表
听 课 记 录 表
1、实事求是,如实填写,不虚填,不假填。
2、严格按日填写,不能超前填写或事后集中补填。
3、教师上课后,必须立即对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填写,不得遗漏或者省略某个项目不填。
4、学习委员填写教学日志是每上一节课后必须完成的例行工作,是学习委员职责范围内的事,如实填写的教学日志,对于修订学期授课计划、改进教学、进行教学检查和加强教学管理都有参考价值,不是可有可无。不能认为是增加学习委员负担的多余之举。
5、教学日志每个班组发放两本,每周五下午放学后或周一上课前交回教务处,那会另一本,写完以后作为教学档案保管。
6、收回的教学日志由专人负责整理、摘抄,对于反映栏中填写的对教师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教务处长和教研组长反映、汇报并由他们传达给本人,使其能更快地改进以期达到学生满意。
表十一:教学日志
教 学 日 志
5、组织开展教研和教改活动,进行教学经验总结交流,组织撰写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论文。
6、发动教研科人员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第六节 教研活动要求
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各教研组需做到以下几点:
学期授课计划,是保证教学计划圆满实施的一种手段,是正确执行课程教学大纲的一种有效措施,也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在执行教学计划的过程中,要加强督促检查,以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保证教学计划的切实可行,加强教学检查,保证实现目标的质量控制与保证体系,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期授课计划检查制度如下:
1、任课教师必须在每学期开学之前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制定学期授课计划,满足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方面要与实施性教学计划、大纲一致。
2、深入钻研实施性教学大纲,明确课程任务、目的、特点和对教学内容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教学起点,注意教学内容的应用性、针对性和实践性,突出对学生实际职业能力的培养。
3、熟悉教材,准确掌握各章的重点和难点,对教学时数进行合理分配。贯彻“少而精,学到手”的原则,处理好教材内容与学时数的矛盾。
4、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知识基础、知识水平、自学能力和班级学风等,并进行分析研究,以增强执行授课计划的针对性。
5、确定学期教学进度(包括章节题目、时间分配及相应的起止日期),教材的取舍或补充作业和使用的内容等。
6、理论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的比例及实践性教学项目,要符合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7、学期授课计划,通常以两学时为一单位。每一单位应当明确教学重点与难点,同时要全面考虑整个课程的理论教学、实验、实习、电教、习题课、阶段测验、复习、考试、考查、机动等项目的安排。
8、对教学进度相同,要求相同的课程,相关的任课教师应当共同研究制定学期授课计划,以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的相对统一。
9、教师编制的教学进度计划表2份,在授课前送交教研组长教务处长审查,经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其中一份应当及时发还给任课教师,另外的由教务处存档,备查。
10、学期授课计划经批准、备案后,不得随意改动。教师在学期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审批的学期授课计划控制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
11、如学期授课计划的教学内容或进度需调整,范围小可由教师自行处理或由教研组负责处理:调整范围较大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调整原因并按原审批程序批准后方能调整,并将调整情况如实填写在“调整记录栏”(保存在教务处)中,以便备查。
12、检查时间分别在开学、半期、期末。
第二节 教案检查制度
教案是教师在备课过程中以课时或课题为单位设计的教学方案,是课题教学目的与任务的具体实施计划。抓好教案工作是贯彻“教学七认真”的重要环节。保证教学质量,才能深入具体地组织教材,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教学,并联系学生实际,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设计周密的教学方法。因此,设立教师教案检查制度,是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教案是由课时授课计划和讲稿组成。课时授课包括授课日期,教学目的,主要授课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课题重点及难点,理论联系实际方式,准备使用的教具,课外作业,课后分析与记录等。对教师教案检查作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必须在学期开学前编好前四周授课的教案。平时也应当拥有1-2周授课用的教师储备以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
2、教案一般要求以两学时为一单位。课时授课计划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讲稿的详细内容和每一节课所用的教学手段,可根据课程特点及教学的实际需要确定。在编制教案时要尽量为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而创造条件。
3、所有任课教师都不得用旧教案上课。
4、计算机上机和语音室上课可以不写讲稿但必须按规定编制授课计划。
5、对教师的教案集中检查三次,开学初,期中,期末,平时采取其他形式进行抽查。
6、检查教案重点:是否按规定编制课时计划。讲稿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课后分析与记录是否完整等,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并向本人提出令其限期改进。各种形式的教案,检查情况都应如实填入教案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第三节 听课制度
听课时深入了解教学情况,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的重要途径。为了保证听课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订各级领导和教师的听课制度。
一、目的
1、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切磋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2、倾听教师与学生的意见,研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方案和措施;
3、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工作中的先进事例和经验;
二、要求
1、听课次数和规定(主要指课堂教学)
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每月听课至少2次;教研组长每学期对组内任课教师听课1-2次;
教师每学期听课本教研组内的每位任课教师课不少于1次,提倡教师听其它课程教师的课,取长补短,提高教学水平;
2、听课要作记录。内容包括:听课日期、班级、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讲课课题、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语言表达、板书、能力培养、教书育人、学生记录等;
3、信息反馈要及时。教与学两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合理化建议应及时向教务处反映。也可与教研组长、教师商讨,以利于掌握全面的教学情况,了解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教学,推动教改,提高教学质量。
三、听课方式
1、学校组织的教学观摩课,凡通知到的领导和教师都必须参加听课;
2、教研室组织的教学观摩课,专业课老师必须参加;
3、校领导、科领导、教务员和教研组长听课,一般不预先通知;
4、提倡向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学习取经,听课时间自行联系。
四、执行
凡教学观摩课无故缺席,记一次教学事故。不执行《听课制度》,根据情况最低记一次事故。
表十: 听课记录表
听 课 记 录 表
| 时间 | 地点 | 班级 |
授课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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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 课题 | |||||||
| 教学要点: | ||||||||
| 板书: | ||||||||
| 课堂基本情 况 | ||||||||
|
看法和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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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日志检查制度
1、实事求是,如实填写,不虚填,不假填。
2、严格按日填写,不能超前填写或事后集中补填。
3、教师上课后,必须立即对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填写,不得遗漏或者省略某个项目不填。
4、学习委员填写教学日志是每上一节课后必须完成的例行工作,是学习委员职责范围内的事,如实填写的教学日志,对于修订学期授课计划、改进教学、进行教学检查和加强教学管理都有参考价值,不是可有可无。不能认为是增加学习委员负担的多余之举。
5、教学日志每个班组发放两本,每周五下午放学后或周一上课前交回教务处,那会另一本,写完以后作为教学档案保管。
6、收回的教学日志由专人负责整理、摘抄,对于反映栏中填写的对教师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教务处长和教研组长反映、汇报并由他们传达给本人,使其能更快地改进以期达到学生满意。
表十一:教学日志
教 学 日 志
| 年 月 日 | 第 周 星期 | 出席人数 | 上午 | 清洁卫生 | |||||||
| 年 级 | 全班人数 | 下午 | 值日生 | ||||||||
|
课 堂 教 学 情 况 |
课次 | 科目 | 任课教师 |
教学内容摘要 |
对教学的意见 | 授课教师签字 | |||||
| 姓名 | 出席情况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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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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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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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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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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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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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自 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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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出 勤 情 况 |
上午 | 授课教师签字 |
班 级 重 要 活 动 |
班 主 任 意 见 |
|
||||||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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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研组工作条例
- 教研组是我校以课程教学为中心的基层教学行政组织。
- 教研组以一门或相近的几门课程教学为主组建,由主管教务的校长批准成立。
- 教研组的职责范围及主要任务是:
- 按照学校下达的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 合理安排和组织各个教学环节,配合教务处,开展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 围绕教学管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深入广泛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定期进行课程质量评定,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 按照学校各教研室的师资队伍中长期建设规划,加强课程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提高课程教学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抓好课程教材建设。普通课要抓好教材配套工作,技术基础和专业课要加强以突出我校专业特色为主的教材编写工作;
- 搞好与课程相关的实训室建设,不断提高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质量;
- 进行课程教学经验总结推广;
- 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
- 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学习活动,加强教研组的行政管理等基础工作建设;
- 完成学校下达的行政性业务工作。
- 教研组的集体教研活动,每周不得少于一次(每次活动不得少于两小时)。教研组活动要如实填写记录表,期末汇总报教务处审查。
- 教研组组长对教务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 教研组长应组织全组人员积极完成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教研组的各项任务;
- 组织教研组人员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本教研组人员的政治工作,抓好教学人员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职业道德教育;
- 制定教研组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进行教研组工作总结。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组织人员于期末前一周制定出下学期科学授课计划报教务处。
5、组织开展教研和教改活动,进行教学经验总结交流,组织撰写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论文。
6、发动教研科人员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第六节 教研活动要求
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各教研组需做到以下几点:
- 认真开展教研活动,每周不少于2学时,活动内容充实,能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 在教材、教法、教具改革方面有成绩。
- 每学期或每学年由校长签署的教改工作计划项目详实,分工及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 每一项目有具体进度计划,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协调教改工作,通报教改情况等。
- 教改纳入各班级责任目标,对先进个人、科室及时表彰。
- 教师任务安排、教师业务管理、团队协作等。
- 教学资料、教具、各种教学文件妥善保管。
- 教研活动工作计划有总结,主要活动有记载。
- 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一人一桌,对号入座,保持肃静,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迟到30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
- 闭卷考试时,考生除自带指定的文具外,不得将其他物品带入考场,考试中,未经监考老师同意,任何考生不得互借文具。
- 发放试卷后,考生应先检查试卷是否有错页、重页、及漏页,并将年级和姓名,学号写在试卷相应位置,不得在试卷其他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或做记号。
- 试卷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要求字迹清晰、整齐,所需要的草稿纸统一发给,开考后30分钟后方能交卷,凡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 对考试有疑难,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但对试题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经老师同意后向老师询问,以便及时处理。
- 考试完毕,考生应将试卷整理好交给监考老师,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喧哗,考试结束铃声一响,所有考生应立即停笔,将试卷整理好放在桌上,退出考场,不得延长考试时间,不得将考卷以任何理由带出考场,违者按废卷处理。
- 在交卷前,原则上不得离开座位或考场,若有特殊情况要暂时离开,须经监考老师同意并接受督察。
- 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题,不得交头接耳、东张西望,不得偷看、夹带、传抄、传递、交换试卷或有意将试卷给他人观看,违者视为作弊,该科成绩按0分记载,并取消正常补考资格,学校应制定处分条例,对违反考场规则者,给予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以严肃考场纪律。
- 监考员于开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草稿纸,考场情况记录表和本考试座次表。
- 考试前10分钟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
- 检查考生是否对号入座,督促考生将书籍、考试的有关资料交到讲台。
- 严格把握时间,发卷、收卷均听从统一铃声。
- 开考前,当面向考生开启试卷。
- 严格监督考生的违纪行为,凡发生交头接耳,偷抄书籍,偷看他人的试卷和传递答案的学生,立即没收试卷,并将违纪情况填入考试情况登记表。
- 考场巡视员将考场违纪行为立即报考场主任,由考场主任做处理决定,考试结束后立即公布结果。
- 如监考员发现试卷份数不够或考题有误,立即通知巡视员,由巡视员请示考场主任处理。
- 监考人员不得向考生解答或提示疑难,一经发现,取消监考资格。
- 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不得擅离职守,需要暂时离开时必须由巡视员代替后方可离开。
- 考生交卷时,检查试卷上是否有考生姓名、班级等。
-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草稿纸、考试情况登记表和座次表交回考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