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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浩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管理

  • 发布人:教务科
  • 时间:2025-01-0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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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成都浩源学校
学科带头人工作职责
1、制定本专业的发展建设规划,较为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完成本专业教学文件制订与实施工作,保持本专业在本专业的领先水平。
2、在专业建设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指导本专业成员的业务,并在培养专业队伍、提高专业队伍整体水平、推进专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3、在任期内,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年轻的专业骨干教师1~2人,使他们尽快脱颖而出,成为本专业的中坚力量。
4、负责组织相近新专业的申报及其建设工作,或负责组织试点专业等的建设工作。
5、主持本专业“双证制”工作,完成本专业课程建设。
6、主持并承担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及评价方式等教学改革等工作。
7、主持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8、指导学生的专业竞赛和各类专业的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9、经常开展交流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本专业的报告会一次。
10、负责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并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其应有作用。
11、任期内至少发表1篇以上论文。
骨干教师工作职责
1、主动参与制订本专业发展建设规划,参与教学文件制订与实施工作,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在专业建设与专业教育等方面发挥主力作用。
2、主持本专业的校级课程建设等项目。
3、承担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及评价方式等教学改革工作。
4、承担新专业的申报及其建设工作,或负责承担试点专业、精品课程等创建工作。
5、指导学生的专业竞赛和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的成绩。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及组织管理
1.学校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坚持“三严”(严肃、严格、严谨)和“三高”(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原则,结合学年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完成工作职责情况,按考核结果发放津贴。
2.学校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将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核:
(1)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构建。
(2)课程体系的构建。
(3)教学模式的改革。
(4)评价方法的创新。
(5)实训基地的建设。
(6)师资队伍的提升。
3.学校对检查和评价中出现的情况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警示、降低津贴标准等。对照相应标准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中期淘汰,取消其称号和待遇。
4.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两年任期制,任期满其称号和待遇自行终止,须重新考核参加评选,评选时间一般在12月下旬进行。
5.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积极支持他们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推荐他们作访问学;加强继续教育,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及时了解国际、国内职教发展动态,使他们扩大视野,跟踪前沿信息,把握学科的发展动向。各专业组在分配教学任务、承担科研课题和安排参加进修、学习、交流活动等方面,应优先考虑骨干教师,为他们创造脱颖而出的条件,给他们提要求、压担子。
6.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根据他们的实际水平和能力及时提升相应教师职称或提拔到合适的学术、管理领导岗位上来,发挥他们的作用,以适应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7.学校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和工作总结会,对作出较大贡献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选拔和评审骨干教师是适应我校教育现代化和全面职业教育的需要,是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的重要环节,旨在发现和培养人才,总结和推广经验,鼓励广大教师敬业崇教,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有专长、教有特色、研有成就"的优秀教师示范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造就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成都华夏旅游商务学校骨干教师选拔委员会,负责骨干教师评审和审核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室和教务处人员组成。选拔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三、选拔范围
全校在岗任教,具有高级讲师(中学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四、选拔程序及方法
1、材料上报。根据自愿的原则,申报教师填写《成都华夏旅游商务学校骨干教师申报表》,连同反映本人工作实绩和成果的原始材料,报教务处。
2、初评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的上报材料初评,选出较优秀的教师。
3、复评阶段。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参选教师进行教学考评(试教)和材料评审。教学考评为总成绩的60%,材料评审为总成绩的40%。(评分细则见附表)评审结果最后报校务委员会审批。
4、公示名单。公示评选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五、选拔条件
㈠政治思想方面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岗位上。严格遵守《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规定》,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能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2、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实训指导效果显著,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在近三年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等级。
㈡教育教学业务方面
1、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效果好。参评时,须提交一篇阐述学科教学中问题的论文。
2、三年内执教过校级以上公开课或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课获一等奖。
3、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三年内承担或参与科研课题有阶段性成果;三年内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与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1篇以上,或三年内与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获校级1次以上奖励。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辅助学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制作的有关教育教学的电脑作品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校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的。
5、所培养的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和活动,成绩优异,获校级以上表彰的。
6、所培养的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和活动,成绩优异,获校级以上表彰的。
7、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教务部门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并标注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
六、职责和待遇
㈠职责
1、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年至少要在规定的范围承担1~2次示范公开课,积极起带头和示范作用。
3、积极参加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结合本校实际,协助确定教改目标和要求,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每年至少撰写1篇校级以上论文。
  4、根据学校的安排,至少负责指导1名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成果。
    ㈡待遇
    1、授予“成都华夏旅游商务学校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经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每人每年一次性津贴200元。
    3、优先推荐参加各级骨干教师评选和培训,优先选派参加各级各类教科研活动,在其实绩的基础上,优先评先评优职聘。
    八、管理办法
    1、选拔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2、实行动态管理。骨干教师每三年评审一次,每届任期三年,任期终结称号自动取消。
    3、建立考核制度。对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学常规考核及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着重考察其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
    4、骨干教师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教务处上报校务委员会审批后,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及有关待遇,收回骨干教师证书:
  ⑴任期内调出本校者。
  ⑵非组织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者。
  ⑶评选后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⑷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⑸不服从学校管理私自离岗不归者。
  ⑹其他应予取消称号的。